另外,如果签合同到期离职时有没有什么补偿?
各位律师:
您好,我在东莞一家台资企业任职,我司从8年1月之前的底薪(本薪是330+工作津贴1315),津贴不包括满勤奖和其它,但之后按劳动法要把底薪调到690,我司是把老工人工作津贴抽360加到本薪中(690+955),新进工作就是690的底薪,请问这样算正确吗?老工人和新进工人是不是制度就不同了?
另外,如果签合同到期离职时有没有什么补偿?
可以主张
各位律师:
您好,我在东莞一家台资企业任职,我司从8年1月之前的底薪(本薪是330+工作津贴1315),津贴不包括满勤奖和其它,但之后按劳动法要把底薪调到690,我司是把老工人工作津贴抽360加到本薪中(690+955),新进工作就是690的底薪,请问这样算正确吗?老工人和新进工人是不是制度就不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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