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厂方依结婚证日期与计生证中的预产期日期相隔太短(相隔在半年内)不给予休产假待偶,请问合理吗?

如果厂方依结婚证日期与计生证中的预产期日期相隔太短(相隔在半年内)不给予休产假待偶,请问合理吗?,第1张

各位律师:
请问,女职工请产假需要什么证件,如果厂方依结婚证日期与计生证中的预产期日期相隔太短(相隔在半年内)不给予休产假待偶,请问合理吗又应该怎样争取自已的权益。

位律师回复

  准生证,医院的分娩接生证明,小孩的医学出生证明都可以!  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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