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前期需母亲支付一半时,她怎么没付呢,请问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如果起诉,怎样起诉,由谁来起诉?
各位律师:
离婚时女儿在上小学,协议上称初中后所有费用一人一半,现女儿(十八岁)高中毕业,前期父亲一人花费十余万元,由于地震父亲房屋受损需加固,收入明显降低。父亲想让母亲(安家在厦门市中心)一人支付女儿上大专的费用,可现在母亲提出各付一半,那前期需母亲支付一半时,她怎么没付呢?请问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如果起诉,怎样起诉?由谁来起诉?
谢谢!
男方可起诉女方偿还以前代为支付的一半,孩子虽已满18岁,但是尚在学校读书仍可要求母亲支付教育费用及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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