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我在庭上讲有没有用,能不能成为证据,我自己对孩子有利的证据又该提供哪些方面?
各位律师:
想要两岁一个月小孩子的抚养权,但我应如何举证对方不利于小孩子成长的证据?具体包括哪些方面?有他去酒店开房叫小姐的单据(有他亲笔签名)算不算?他经常出去饮酒饮到醉醺醺三更半夜才回来,这些我在庭上讲有没有用?能不能成为证据?我自己对孩子有利的证据又该提供哪些方面?
1、酒店开房叫小姐的单据(有他亲笔签名),只能证明消费记录,不能证明嫖娼,虽然是公开的秘密,但酒店是不会自己打自己嘴巴的!除非公安机关的处罚决定书2、他经常出去饮酒饮到醉醺醺三更半夜才回来,你在庭上讲的用处不大,要有旁证予以证明,你作为当事人的陈述证据效力比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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