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还会涉及到其他的问题吗,如果有应该怎样和单位人事部门协调?

其中还会涉及到其他的问题吗,如果有应该怎样和单位人事部门协调?,第1张

各位律师:
应届大学毕业生在和单位(非政府部门)签订就业合同之前参加公务员考试报名,并在工作期间通过公务员考试的笔试与面试,而这些信息并未在签订合同之前告知单位人事劳资部门,在看到公务员录取公示或接到公务员调函后再予以辞职,会受到新合同法的哪些约束,单位是否会对劳动者提出经济补偿类似的要求(在单位从事技术方面的工作),其中还会涉及到其他的问题吗如果有应该怎样和单位人事部门协调

位律师回复

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如果未及时支付工资,有两中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要回工资速度快。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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