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锅炉房应属于开发商,业主无权处置,我们认为配套设施应属于业主共有对吗?

因此锅炉房应属于开发商,业主无权处置,我们认为配套设施应属于业主共有对吗?,第1张

各位律师:
购买商品房时是开发商自己盖的锅炉房,现在市政统一规划要求集中供暖,要交几千元的入网费,现业主要把锅炉房卖掉补贴到入网费中,但开发商说业主当初买房时并没有交配套费,因此锅炉房应属于开发商业主无权处置我们认为配套设施应属于业主共有对吗开发商这样说有法律依据吗

位律师回复

配套设施属业主共有,开发商的说法错误,没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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