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者有第三个选项?,第1张

各位律师:
我们厂今年七月跟我们续签新的劳动合同,已经签了三次,但还在继续修改中。
第一次:“劳动报酬”这一条款中选择了第三种形式{其他形式:日薪}。合同被收回
第二次:“劳动报酬”这一条款中改成第一种形式{计时工资},但工资只写大家真实工资的三分之一。
第三次:在大家的强烈要求下,厂方用涂改液把“计时工资”改成“月薪”金额写的真实工资。并在上面加盖公章。
但两天后厂方又要求要收回这张合同,重新签订,大家有两种选择:
1。合同不在“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这一条款里填写按第一种方式确定乙方工作时间(标准工作制),“劳动报酬”这一条款就按“月薪”(金额写真实工资)填写;
2。如果“劳动报酬”这一条款中改成第一种形式{计时工资},但工资只写大家真实工资的三分之一。就在“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这一条款里填写按第一种方式确定乙方工作时间(标准工作制)
请问我们该怎么选择,或者有第三个选项

位律师回复

你们认为对自己最有利的选择.

DABAN RP主题是一个优秀的主题,极致后台体验,无插件,集成会员系统
白度搜_经验知识百科全书 » 或者有第三个选项?

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提供最优质的资源集合

立即查看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