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与他人口头协议,同意其在我家宅基地上建造二间房屋,用于其拆迁后的临时住房。等其搬迁到拆迁安置房屋后,房屋所有权归我,我付给他“二间房屋建筑成本”。
如今,他否定当时的口头协议,拒绝将“房屋交于我、我给其建筑成本”。反而,咬定我当时说“房屋谁建谁得”。
面对,这样的朋友。现在,我很悔恨自己意气用事!但必须理智的面对,我有以下问题想咨询各位律师:
1)口头协议得不到证实的情况下,房屋所有权归谁?
2)面对这种耍耐的人,我如何做,能讨回自己的正当权益?
恳请律师指点!不胜感激!
位律师回复
可以要求对方拆除房屋,还原原样,补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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