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可以请问那是根据法律上那一条呢(公司说要是我要他们经济补偿就要法律依据他们才会同意的)?
我是在一家韩资公司工作了五年的员工。在四月份时得了结核性胸膜炎,经过四月的治疗时间现在医生说我可以回公司上班了。但是,公司说我我的病在用药期间不可以回去上班。要是我自己一定要回去上班就要
1,写保证书(保证内容是我以近知道我的病情,要是在公司上班期间身体有健康问题公司无须承担任何责任一切后过我自己承担)。
2,要么就请事假没有工资的,请到我合同期满再说。
请问律师们公司现在这样做可以吗?我要是要求他们给我经济补偿辞职可以吗?要是可以请问那是根据法律上那一条呢(公司说要是我要他们经济补偿就要法律依据他们才会同意的)?
谢谢你们!
公司不可以这样做,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公司应应发放你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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