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现在已是20008年了,请问我的问题有没有超过劳动仲裁的时效期限,还可不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各位律师:
本人2002年-2007年在句容一家外资企业工作,2007年因休产假,被公司告知不用来上班了,公司只付给我1个月产假工资,我现在想通过劳动仲裁来要回我的产假工资和产孕妇生育保险金,但现在已是20008年了,请问我的问题有没有超过劳动仲裁的时效期限?还可不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应该超过时效了。
各位律师:
本人2002年-2007年在句容一家外资企业工作,2007年因休产假,被公司告知不用来上班了,公司只付给我1个月产假工资,我现在想通过劳动仲裁来要回我的产假工资和产孕妇生育保险金,但现在已是20008年了,请问我的问题有没有超过劳动仲裁的时效期限?还可不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应该超过时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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