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要从法律关系上证明房产确为父母赠予我个人,我们该如何办,如果妻子不配合又该如何办?
各位律师:
前几年我的父亲单位集资建房,因我和妻子的关系一直不好,因此父母想把房产赠予我个人(房价全款由父母支付)。去年在房管所进行登记时,房管所要求我妻子到场签字申明房产确为父母赠予我个人,她同意的申明书,但妻子不愿到场签字(到现在为止妻子没有在办理房产证过程中签过任何名)。现在房产证虽已办下来并且证上只有我一个人的名字,但据说还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要从法律关系上证明房产确为父母赠予我个人,我们该如何办?如果妻子不配合又该如何办?谢谢!
签订赠与合同,明确受赠人为你,并进行公证。再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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