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不同意的条件之下我请律师帮我辩解我的胜任性有多高呢?
我是在一家韩资公司工作五年的员工。在四月份检查得了结核性胸膜炎。公司给了我三月的病假后就要求我请事假到我合同期满了在说。请问要是这样我可以要求公司给我经济补偿给我我辞职吗(要是补偿应该是多少呢)?在公司不同意的条件之下我请律师帮我辩解我的胜任性有多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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