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场一家长,学校三者一并告上法庭,作为学校在这种情况下,应承但多大的责任呢,值日教师又会怎样呢?
各位你好!
我是学校的负责人,由于天气不好,为了学生的安全就提前放学,然而,老天不作美,恰就在这天发生了交通事故。当时是这样的,天气阴沉沉,刮了一股狂风什么都看不见。这位学生随同一家长一起在公路边等候,刚过去一大车,孩子就往过冲,这时刚好一三轮车经过就把孩子撞倒当场不幸身亡。经处理车主不负责任,说是追尾。于是家长把车主,在场一家长,学校三者一并告上法庭。作为学校在这种情况下,应承但多大的责任呢?值日教师又会怎样呢?
主要有监护人承担责任,如何校方存在过错的话,才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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