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的医疗费对方已付,我想咨询下:1、我现在能向对方要求赔偿哪些明细项目?
各位律师:
去年9月份出的事故,对方(肇事方)全责。脑部受伤,最近才好点了。现在双方都想了结这个案子。最初的医疗费对方已付。我想咨询下:
1、我现在能向对方要求赔偿哪些明细项目?比如:医药费、误工费、交通费、赔护费、精神损失费等。
2、各项具体标准又是什么以及赔偿的金额。
谢谢!
上述都可要求。医疗费据实给付;误工费按受害人误工时间及其工资收入计算。交通费以转院住院交通票据为准。护理费武汉是35元一天,你可查一下当地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按伤残等级,八九十级可主张5000左右,八级以上可主张1万,根据案情把握。建议最好请个律师参与和解及诉讼。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