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仲裁很合理,对我们的要求都给予了支持,但是公司不服,决定上诉我们,请问我们该怎么做?
您好!
我于2006年应聘到某公司工作,公司一直未给员工缴纳养老保险,每周工作6天,没有加班费,到2008年5月才通知公司全体员工,给我们缴纳社会保险。
我觉得这样极其不合理,我和同事向劳动仲裁部门提交了仲裁书,要求补交以前的社保,每周额外工作一天的加班费和前四个月的双倍工资,2008年7月仲裁结果下来,我和同事非常满意,因为仲裁很合理,对我们的要求都给予了支持,但是公司不服,决定上诉我们,请问我们该怎么做?
希望律师给予及时回复,谢谢!
应该应诉,可以委托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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