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不要孩子是对孩子大人都负责,而妻子一心想要,现在我想离婚我该怎么办?
各位律师:
我去年10月和妻子结婚,我在一个机关单位上班,妻子结婚前也在上班,春节之后辞职,现在我认为我们已经没有感情了,所以想离婚,我们的情况是这样的,结婚之前我一个人首付买的房子,贷款20万20年还清,婚后办的房产证,妻子现在怀孕3个月了,我不想要这个孩子,我认为我们没有感情的婚姻迟早要破裂,所以不要孩子是对孩子大人都负责,而妻子一心想要,现在我想离婚我该怎么办?
一、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二、关于房产分割,目前各地法院掌握的标准不完全相同,上海高院、广东高院等部分法院认为: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房产证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该房屋仍为其个人财产。同样,按揭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婚后配偶一方参与清偿贷款,并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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