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不可能继续在天津工作,如果我不买房也不在别的单位工作,是不是哪些钱就等于捐献给国家了?
各位律师:
我是外地人,在广西。非农业城镇。在天津OTIS工作满一年,08年7月31日合同期满不再续签合同,我准备回广西自己办厂,自主经营。我的问题是,OTIS在天津开发区给我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我可以提取出来么?包括我自己也缴纳了一部分。 因为我回家没有买房的打算,更不可能继续在天津工作,如果我不买房也不在别的单位工作,是不是哪些钱就等于捐献给国家了?
可以转移带走,具体怎么操作,请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上海松江鲁培栓律师为您排忧解难,请点击“采纳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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