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婆没有离婚前我的工资都给她,现在叫我拿这个钱,是不是属于婚前债务呀,我应该给他钱么?
各位律师:
我和老婆离婚了,在离婚协议上面写明,孩子归我,财产无,债务无,现在不是离婚了么,在我俩没有离婚前一个月我的孩子有过次病花了1万3千多,他姥姥说这个钱是她拿的叫我的给她钱,要不孩子不叫我带走,我和老婆没有离婚前我的工资都给她,现在叫我拿这个钱,是不是属于婚前债务呀,我应该给他钱么?
这个“她”是指孩子的姥姥还是孩子他妈,如果是孩子的姥姥,那属于婚前共同债务,你应该偿还她一半;如果是孩子他妈,则可以不给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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