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说优先考虑小孩的心身健康不管在任何条件、任何年龄段都是判给母亲的,这种说法正确吗?

他说优先考虑小孩的心身健康不管在任何条件、任何年龄段都是判给母亲的,这种说法正确吗?,第1张

各位律师:
   您们好!
   我和老公相处下来,由于生活磕磕碰碰关系一般,主要引火线全是由于婆婆(其丈夫去世早对儿子霸占心很重),由此我和婆婆关系很差,加上老公的愚孝,所以导致现在家里的门锁被婆婆换了,我无法进家,小孩现在十个月了,也是一个月难得见一次,我想尽早提出离婚,把小孩接到自己身边,想征问下:
1、我和老公的居住房是属于他个人婚前所买(房产证是他的名字),但我在婚前其它方面曾给予过2万元的付出(1万元的杂屋,1万元的家具等)现都无任何收据发票和第三人证,离婚后我可否提出适当的经济赔偿费?
2、我个人收入有限,但有父母过继于我的旧房,这样的话小孩不会因我个人收入的经济能力而不予于判给我吧?
3、我曾电话咨询过湖南株洲的律师,他说优先考虑小孩的心身健康不管在任何条件、任何年龄段都是判给母亲的这种说法正确吗

位律师回复


1、可以的;
2、一般不会;
3、二岁以下小孩一般归由女方抚养。

DABAN RP主题是一个优秀的主题,极致后台体验,无插件,集成会员系统
白度搜_经验知识百科全书 » 他说优先考虑小孩的心身健康不管在任何条件、任何年龄段都是判给母亲的,这种说法正确吗?

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提供最优质的资源集合

立即查看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