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丈夫签字,我想问的是,这2份保证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若没有法律效力,做妻子的该怎么样保护自己?
各位律师:
妻子A和丈夫B曾在婚内打了2张保证书,内容如下:
保证书
即日起,我(A)保证不再对B踢踢打打,特别是腰部,否则支付20万元现金(贰拾万元)给B作为其腰部和其它受伤部位后遗症的恢复治疗费用及精神补偿,特立此保证书,绝不后悔。
保证人:A(A的签字)
2008年6月28日
保证书
我(A)已经又一次失手打了B,为表示真诚的悔意,从今以后,任凭B吩咐,B说向东转我绝不往西走,绝不后悔。
保证人:A(A的签字)
2008年7月21日
注:保证书是妻子手写,由丈夫签字。我想问的是,这2份保证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若没有法律效力,做妻子的该怎么样保护自己?
很显然,这两份保证书不是当事人真实意思的体现,也不构成合同,应属无效。如果丈夫真的对妻子虐待,妻子可以向丈夫提出索赔,严重时,丈夫的行为可构成虐待罪,妻子可以起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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