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
您好!烦请帮忙解答以下问题,不胜感谢!
两年前,我和几个亲人合伙以股份制的形式注册了一家实业有限公司,由我担任法人代表。在这两年中,我基本没有参与公司运作,并全权委托其中一名亲人负责,此人为公司最大股东。近日,我因个人原因想以以下形式退出公司。想请问您,何种方式对我比较好:
1。变更法人并转让股份。如果变更法人之后,该公司之前如有违法行为,是否会追溯到我的责任?
2。变更法人但不转让股份。如果变更法人之后,没有转让股份,如该公司后面有违法问题或经济问题,对我有什么影响?
3。注销公司。如果公司注销了,该公司之前如有违法问题,会有多长的追溯期?
位律师回复
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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