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部在7月16日叫我填了劳动合同是否续签的单子,我写了工资太低,待协商决定,没写是否续签?
律师,您好,我想请问下我的合同期8月9日要到了,人事部在7月16日叫我填了劳动合同是否续签的单子,我写了工资太低,待协商决定,没写是否续签,因为这个公司一直没加工资,我在其他公司找好了,1、合同期到的那天我是不是不用交接就可以直接走人了.2、每年是不是应该加一次工资。3、我去年试用期没交保险是不是可以要求补交。4、合同上写了双修,但实际是星期六要上班,能不能要求赔偿加班工资。
位律师回复
1.合同期到了你可以不续签合同,但出于尊重个人认为你应该办理交接.
2.是否加工资看单位的实际情况,没有强制性的规定.
3.只要有证据,可以要求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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