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房子已经装修住了四年多了,能说合同无效吗,再说,现在对方想打官司是不是已经超过诉讼时效了呢?
2004年,我购买了一套经济适用住房,后来对方单位收取了他的土地出让金,对方让我交付,我没交这笔款项,说我违约,并以我不具备购买经济适用房资质条件和他现在没有拿到产权证为理由,说合同是非法订立的,要撤销合同,要回房屋。请问律师,这合同已经约定,我把房子已经装修住了四年多了,能说合同无效吗?再说,现在对方想打官司是不是已经超过诉讼时效了呢?
位律师回复经济适用房就不能上市交易,合同无效你们双方都有责任,你不能在住房子,房子要交公,你的房价款他应退,你的损失他也应该承担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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