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失,请问本人应该要赔偿吗,估计货物没有保单, 应该赔偿多少呢?
各位律师:
快递公司将写有我公司地址的货物送到我公司,本人签收了。(本人刚工作1天,对同事名字不熟悉,看到写有本公司地址部门的收条签收,但是没有写公司名称)。发现收件人非本公司员工,于是,A同事(已经)打电话给收件人(但是打错电话)。货物被B同事拆封并归还到本人桌上后,丢失。
请问本人应该要赔偿吗?估计货物没有保单! 应该赔偿多少呢?
请大家帮忙尽快想想办法,工资都没有拿到,就赔钱了。而且还是贵重物品,郁闷!
你要赔偿的,当然快递公司可能也要承担部分责任。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