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
我是成都铁路局职工,06年2月在车上受伤,07年经四川省伤残鉴定中心鉴定为6级,我不太清楚伤残补助金是怎样算的?我单位一直在省社保缴纳养老金等其它费用,请问:
1:在计算伤残补助金时是不是应按照四川省的相关文件来执行?
2:计算基数月工资具体应以什么时间为准?(受伤前?受伤后?还是其他什么时间?)
这个很重要,因为这两年随着生活的上涨工资也有一定的涨幅,这也是维护自身的利益嘛,所以请详细告知,多谢您了!
位律师回复
1、按照企业所在地省级标准执行;
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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