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不同意辞职怎么办,如果需要赔偿违约金是否可以申请仲裁数额过高?
各位律师:
我是一名刚毕业医学院学生,去年12月19号和一县医院签定了一份协议,(学校,医院,本人各持一份,加盖县人事局章)属于医院引进人才。(协议要求服务期限满5年,违约金2万,未满期限按每年两千递减),我已于7月14号到县人才市场报到。档案暂由人才市场保存至签订正式合同止。现在还没和医院签订正式合同,但已经上班,正式合同待8月15号通过市人事考试后签订。现由于个人原因,想辞去工作。
请问:1,我现在辞职需要赔偿违约金吗?
2,辞职的程序?
3,医院不同意辞职怎么办?如果需要赔偿违约金是否可以申请仲裁数额过高?
谢谢!
可以辞职,提前30天通知即可,没有违约金。满意请按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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