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时至今日本案仍然没有人过问,请问各位律师:本案应该如何处理,法庭和法院是否有行政不作为嫌疑?
我于2005年因经济纠纷将被告诉诸本镇法庭,很快法庭判决我胜诉,但被告仍然不偿还债务,2006年我通过程序做了被告的财产保全等手续,并缴纳了法院收的强制执行费,但法庭仍没有采取任何法律行动,2007年底本镇法庭将此案件移交到霍邱县法院执行局,但时至今日本案仍然没有人过问,请问各位律师:本案应该如何处理,法庭和法院是否有行政不作为嫌疑!
位律师回复你的案子执行也该不难,因为你已采取了财产保全。你应多去催一催,也可请律师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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