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
我是滨海县东坎镇蔬菜村四组人。在1994年11月15日在本村本组买了一份宅基地5000元,(连同办理建房证钱一次付清。)当时孩子小也不急,但一直向村要,村以研究,开会讨论,就要划分借口,反正不划分宅基地。( 蔬菜村四组卖出的宅基地至今都没给。)2008年6月村只答应现在退还宅基地钱给我。我家原有一份宅基地,(是他前妻的)因我是再婚,向村里要自留地和承包地和宅基地都不给。所以在本村本组里又给我儿子买了一份。现在我小孩都已成家,要建房。村也不给。这个宅基地我是否要到。我应该怎么办?谢谢!
位律师回复
村无权审批宅基地。是否能得到,要由县土地规划部门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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