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措施符合法律规定吗,是纯粹的企业行为吗,有没有侵犯员工的权益?
一个大型国营百货公司,经营遇到困境,推出一项举措:向每个员工摊派2000元/月的外联销售任务(包括后勤,本职工作以外)。若完不成则按比例交罚款。交罚款不给员工个人开具罚款收据(只对部门不对个人,交了罚款也得不到收据)。
后勤员工本职不是销售,没有一线营业员那样的便利条件,还要强行摊派。据施行一个月的结果看,以十六个人的后勤部门为例,除了正副领导,只有两个人完成,其中一个在商场有专柜,事实上仅一个人完成。每人罚四十,其余十四人则被罚480元。公司员工近千人,后勤占五分之一。
想问问:一个大型国营单位,用这样的手段对不对?难道企业效益搞不好是员工的错吗?要员工来买单吗?
请教律师,这样的措施符合法律规定吗?是纯粹的企业行为吗?有没有侵犯员工的权益?
请赐教
这样的手段是不对的。上海松江鲁培栓律师为您排忧解难,请点击“采纳意见”。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