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公司搬迁叫我们不愿去的人自动离职,又说归还其中的两件,扣一半的服装费,这又是否合理?
各位律师:
签了三年,合同两份都在公司手里,
1。保险是不是签了合同期三个月内就要交了?
2。杭州最低工资水平分为四当最低也有620,签合同时合同上写着工资是1200,而现在公司说多补偿我们一个月的工资,结果发现以前的基本工资只有600。而工资是很多项加起来才是我们拿到数目,现在就给补贴基本工资600这是否合法?
3。公司办活动给我们做了工作服共四件,之前说如果没做满一年就要扣一半的服装费,现在公司搬迁叫我们不愿去的人自动离职,又说归还其中的两件,扣一半的服装费,这又是否合理?
1、保险是不是签了合同就要交
2、补贴基本工资应当是1200
3、归还服装就应当返还服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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