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说先按原来的地址填就好,可是,去“变更地址”时,怎么就不能办理了呢?
各位律师:
我们于08年4月11日通过年检,因搬家,7月1日去办理营业执照地址变更,工商局不给办理,说年检报告不真实,住所应填“与登记不一致”。当时年检时,给他们打过招呼,要搬家但没找到合适的地方,他们说先按原来的地址填就好。可是,去“变更地址”时,怎么就不能办理了呢?注:
1。他们认为违法了公司法;
2。他们对通过的年检不承认,但确实已经通过,且换了新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升级)。
要么找个代理工商登记的,搞定。要较真,就复议、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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