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方该如何索赔,如果要上法庭,我们该准备一些什么手续,索赔的范围有哪些?
各位律师:
2008年6月,我爸爸在广东茂名市没有红绿灯的十字路口发生交通事故,我爸爸是在通过十字路口的中间被右侧冲来的小车撞倒,当场昏迷,导致脑出血、脑颅骨折、左肩锁骨骨折、右小腿骨折,现在是局部失忆,还在住院中。
现在事故责任已经认定,双方负同等责任。
我爸爸的驾驶证过期,而且摩托车是套牌的,对方的小车是刹车制失灵。
现在对方拒绝赔偿,交通事故组也没有调解
请问:我方承担50%责任是否太重?我方该如何索赔?如果要上法庭,我们该准备一些什么手续,索赔的范围有哪些?
承担50%责任是否过重应根据事故发生当时具体情况分析,对事故认定有异议可申请重新认定.对方不调解的可以起诉法院,索赔范围依据最高院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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