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家属提出了其他的赔偿(包括交通费、住宿费等),这些费用并不是伤者的,是其亲属的,是否应赔偿?
各位律师:
聘请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工,前提是他填写和上交的身体证都年满20周岁,在工作10天后发生了工伤(在试用期内),经诊断为左手轻伤,本公司支付其所有的医疗费用,其家属提出了其他的赔偿(包括交通费、住宿费等),这些费用并不是伤者的,是其亲属的,是否应赔偿。
要结合实际看是否属于必要的费用,属于就要承担。满意请按采纳
各位律师:
聘请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工,前提是他填写和上交的身体证都年满20周岁,在工作10天后发生了工伤(在试用期内),经诊断为左手轻伤,本公司支付其所有的医疗费用,其家属提出了其他的赔偿(包括交通费、住宿费等),这些费用并不是伤者的,是其亲属的,是否应赔偿。
要结合实际看是否属于必要的费用,属于就要承担。满意请按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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