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欲解除这份合同,不知是否可以按照新劳动合同法的有关内容赔偿,具体赔偿多少?
律师您好!
我是今年的博士毕业生,硕士期间是单位委托培养的形式,单位给交的培养费一万多,每月生活费500元,加上往返车票等约3万多。考上博士后和单位协商赔偿所有培养费,单位未同意,为能顺利把档案转出来以统招的形式就学,在单位的要求下双方签了份合同,合同内容是我博士毕业后若不回去就业就要赔偿50万的违约金。现在我欲解除这份合同,不知是否可以按照新劳动合同法的有关内容赔偿?具体赔偿多少?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您可以支付培训费的形式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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