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笔钱是怎么算得呢?
各位律师:
我家在02年的时候买了一处房,由于当时物业的服务不完善,我没有交物业费。我在最近把物业费补齐了,正好这两天一个很好的机会,我想把房卖掉,可物业说由于我在这之前的几年间都没有交物业费,虽然补齐了,但必须还要交十几万的滞纳金,
请问,我是必须交这笔钱吗?
如果真的要交是交这么多吗?
这笔钱是怎么算得呢?
你好,根据你所说的情况,如果有违约的情况可能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但是一是要根据合同,二是对方所主张的违约金如果确实有的,因为时间原因可能存在诉讼时效的问题,因此你建议你带着物业管理合同咨询律师。但是对于房屋的买卖是没有问题的。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北京律师:徐阳15801353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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