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有指标,我想咨询下我们这个在以往的同类案件中能赔偿多少?
各位律师:
我的妈妈在2007年5月分在本市某医院做子宫肌瘤手术。当时院方承诺可以保全子宫,但今年2月去别的医院检查发现在同一位置上还有一个肌瘤而且比以前的大很多,无奈我们又到别的医院治疗,因为我们急着为我妈妈治疗我们找到医院向其提出赔偿医院同意赔偿人民币12500元。但是前提是我们去别的医院做肌瘤的摘除不病变不切除子宫就行我们还签了协议,如果病变或切除子宫医院还要进行赔偿。我们去别的医院做手术医生叫我们必须切除子宫。我想请问如果我们家跟他们打官司的话我们能得到多少赔偿?还有我妈妈是2婚跟现在的继父没有孩子,但是有指标。我想咨询下我们这个在以往的同类案件中能赔偿多少?算不算医疗事故!
可以起提医疗过错诉讼或者医疗事故诉讼。上海鲁培栓律师为您排忧解难,请点击“采纳意见”。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