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了四个大人,车费,食宿费等花了2000,回来也没什么事,我想请问律师这些钱应有谁来承担?
在我的课上,学生自己不小心摔坏,问题不是很严重,打了几天的点滴就好了,医药费1000多,本来没有必要去省医院看,但家长为了放心,去哈尔滨看,去了四个大人,车费,食宿费等花了2000,回来也没什么事,我想请问律师这些钱应有谁来承担?
位律师回复监护权是属于学生的父母,学生(如果年龄满10周岁)作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应当遇见自己行为的危害性.在审判实践中,一般不会判令学校承担超过30%的责任.大部分损失应当有学生的父母承担.,学校承担的只是适当补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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