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
我儿子今年16岁,在上课时,被一个年满18周岁的同校学生,闯进教室扎伤腹部,伤及肝脏,造成重伤.凶手已经被公安机关抓获.请问学校应负什么责任?怎么追究其责任?如果赔偿,金额大致在什么范围?
谢谢回答.辛苦~~~~~
位律师回复
学校有保护学生在学校学习时的人身安全的义务和责任,现在你儿子在正常上课时竟然被人造成重伤,这反映学校在管理方面存在重大问题。你可以在你儿子治疗终结后,进行人身损害伤残鉴定,在此基础上计算赔偿数额后向学校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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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追究其责任,如果赔偿,金额大致在什么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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