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房产证的名字补上了媳妇的,两人如果离婚,媳妇有权把该房产列为共同财产分配吗?
各位律师:
男方父母在结婚前为儿子购买了一套房子,按当时儿子正常收入是无法购得房产的,房产证上开始是写着儿子的名字,婚后儿子在父母不知情的情况下,把房产证的名字补上了媳妇的,两人如果离婚,媳妇有权把该房产列为共同财产分配吗?这房产女方是没有出一分钱的
此房可以认定为父母赠与儿子与儿媳的,因此一旦两人分手,女方也有一半的权利
各位律师:
男方父母在结婚前为儿子购买了一套房子,按当时儿子正常收入是无法购得房产的,房产证上开始是写着儿子的名字,婚后儿子在父母不知情的情况下,把房产证的名字补上了媳妇的,两人如果离婚,媳妇有权把该房产列为共同财产分配吗?这房产女方是没有出一分钱的
此房可以认定为父母赠与儿子与儿媳的,因此一旦两人分手,女方也有一半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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