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口口声声称说我丈夫一定输,请问在怎样的前提下,会像她所说的?
各位律师:
请问
1、女方在离婚后一直住在该房,我们可以一并要求对方补回使用的费用吗?我丈夫有这个权利吗?
2、离婚证协议女儿由我丈夫抚养,女方每月支付250元抚养费。这么多年来她一直没有按时给,只是逢年过节数额不定的给钱我丈夫的母亲。请问这算不算执行了她的支付扶养费义务呢?我们可以一并追讨吗?
3、由于最近我丈夫和她协商卖房分割财产,她口口声声称说我丈夫一定输。请问在怎样的前提下,会像她所说的?
4、由于她从事房地产,房产证拿到后一直她拿收起,我丈夫也信任她一直没看过。我们也担心这么多年她会不会做手脚破坏离婚协议上的协议。
需要看到协议后才能确定对方用房是否合法。如果不合法的,可以起诉对方,要求迁让。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