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3000元,足以抵消以上欠费,但现公司要求先还清欠费,再办手续,3,这是否合理?
各位律师:
1。我同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同出租车公司签订租凭合同。按照出租车公司合同,私自离开要扣取所交的按金。
2。现在情况,我私自离职,而且拖欠公司10天的承包费没交。还要负责车辆维修大约1千多。本来按照合同,我有5000按金我,扣取2000违约金,还有3000元,足以抵消以上欠费。但现公司要求先还清欠费,再办手续,
3。这是否合理。这可以申请仲裁吗。
实际上是你要解除与出租车公司的合同,解除合同后应当办理相关手续,这种要求并不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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