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A终止,A还要赔偿B违约金吗,B一直拖延下去,A到何时才能有权终止与B买卖?
尊敬的律师:
卖方(A)和买方(B)只有收据:A今天收到B购房订金壹万元整,双方任何一方违约就赔偿对方壹万元整。时间08年5月8日
一直到到5月20日A催B签订合同,B托词不签,B因更名困难使得双方不能买卖。
请您解决:
由于更名困难,A现在有权终止与B买卖吗?如果A终止,A还要赔偿B违约金吗?
B一直拖延下去,A到何时才能有权终止与B买卖?
由于困难重重,麻烦律师帮助,非常感谢!
商品房买卖合同更名是不允许的,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应解除合同,恢复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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