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请问。我在深圳一家钟表企业工作。进厂日期是2004年9月。到现在公司如果说要签订新合同,我的底薪是1200我是否有赔偿。因为平常正班的时间全月满210个钟就能拿满自己的全额工资。如果不满公司还会从本人底薪扣取。我公司。的加班费是每小时2.30元。包括星期六和星期天。一直至今。我是否可以向公司索赔,一定的加班工资。
位律师回复
只要你有证据证明你的加班时间和加班费不足,可以追回两年的加班费,至于一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还要看具体情况.有需要联系深圳律师:陆丹电话:13926504992QQ:306363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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