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试论建设项目全过程投资控制(三)
7.严格控制工程变更是成本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首先施工前要审核施工图纸,及时发现设计中的错误。其次,对业主提出的设计和每一项工程变更都要进行经济核算,做出变更是否必要的决定。尤其是变更价格很大的时候,要从多方面分析论证决定。&建设工程教育网/最后,严格审查变更价格,包括工程计量和价格审查,坚持工程量真实、价格合理的原则。变更价格的确定应遵循以下原则:如果合同报价中有适合变更项目的价格,变更价格应按此价格计算;报价中的相似、适应价格可作为确定变更价格的依据,变更价格可根据此价格计算;如果报价中没有类似的价格,承包商应提出适当的价格变更,经监理工程师审批业主后实施。
8.严格的工程计量是防止多付工程款的前提。
支付工程款时,应先计量工程量。只允许计量合格的项目,不合格的项目和施工单位自身原因造成的增加项目不允许计量。此外,还要注意各种款项的扣除,如材料准备、甲供材料等。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计量程序和支付比例进行控制。做好工程测量并注意:
(1)计量必须严格按照合同“计量支付”条款中规定的计量方法进行。
(2)测量的几何尺寸必须以设计图纸为依据。
9.做好索赔管理,控制工程造价。
施工单位应按合同要求履行职责,防止索赔的发生。施工单位应主动做好设计、材料、设备、土建、安装等外部协调与配合,以免给建设单位造成索赔条件。各种涉及费用的签证都需要完成。&建设工程教育网/施工单位可以根据合同对施工单位的延误和施工缺陷进行反索赔。除规定的程序和时间外,监理工程师在处理索赔和反索赔时应准备以下资料:
(1)工程记录。工程进度计划和竣工工程记录、承包商的机器和人力、天气报告、监理日记、摄影、照片资料、各种联系信函、工程变更单等。
(2)工程数量和财务记录。监理工程师审核的所有工程量和支付资料,如工程计量表、支付证书、日常工作、变更单、各种费率、价格变化、各种签证等。
(3)质量记录。所有关于工程质量的信息,以及其他对工程质量有影响的信息。
(4)竣工记录。单项工程和单位工程的竣工图和证书,竣工部位的鉴定证书等。
10.合同外新项目的投资控制
合同外新增项目是主体项目的功能补充,与合同内项目的变更有本质区别。其计价方式不确定,可重新招标或委托工程主承包商施工。其定价原则是基于变更项目的定价原则。这部分工程一般都有附属工程、配套工程,造价有时较高,因此这部分的投资控制不容忽视。
11、加强工程结算和决算审计。
现行的工程价款结算方式是一种静态结算,相当一部分是根据分部分项工程的完工进行结算。付款时,将根据合同扣除甲供材料的预算价格。工程完工后办理竣工结算,余款一次性补足,留5%待保修期满后支付。这种方法虽然有一定的优点,但也存在很多问题,特别是在结算过程中没有考虑到各种动态因素,容易使投资失控。因此,实行动态工程结算就显得尤为重要。&建筑工程教育网/在原预算费用的基础上,根据造价管理部门的相关文件,及时调整人工、材料、机械等费用的增加,以及工程变更、材料增加等因素引起的费用增加。工程竣工决算是反映建设项目和投资效果的重要文件。投资者在审核工程结算和竣工决算时,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按照工程量计算的规则和方法,认真计算审核工程量,提高结算的准确性。
(2)合理计算费用标准,正确反映工程成本。由于工程材料价格的变化和人工工资的增加,间接取费标准和种类也会发生变化,因此造价工程师必须熟悉相关政策的变化。把握当前政策。
12、加强项目后评价,实施投资节约奖励。
项目后评价是建设周期最后阶段的延伸。通过对项目进行系统评价,综合评价项目实施结果,总结成功经验,吸取错误教训,为今后类似项目的决策提供参考和分析依据。&建筑工程教育网络/投资控制目标的制定和实施都是由人来完成和实施的。因此,有必要对节约投资控制的项目组和个人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使他们充分调动积极性,自觉、认真地做好这项工作,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
13.投资控制理念的改革趋势
长期以来,我国普遍忽视建设项目前期的投资目标控制,倾向于关注竣工后的结算。这虽有“亡羊补牢”之功,却是本末倒置。&建筑工程教育网/如果能把工作转移到前期策划,确定设计方案,优化设计效果,牢牢抓住设计这个关键环节,那就像拿着喇叭一样。此外,为了实现真正的投资控制,在实际工作中仍需大胆改革现有体制,努力做到以下几点:
(1)加强主动控制,优化决策和设计,将投资控制的重点放在初步设计阶段。
(2)通盘考虑全局和平衡。在提高工程质量的基础上,努力缩短工期,控制投资,协助业主实现合同范围内的目标控制。
(3)技术与经济手段相结合,实行奖优罚劣制度,有效控制投资。
(4)科学管理,加强科学计算机化,减少人工误差,计量准确,提高双方信任度。
(5)规范招投标,业主资金到位率是实施投资控制的基本前提。
(6)建立业主“制”与承包商“质保金”制度。两项均归监理工程师掌握。若业主违反合同规定使承包商蒙受损失,则启动“金”,对业主执行惩罚;若承包商因质量不合格或进度拖延,则监理启动“质保金”提扣作为对业主赔偿,这样相互制约、相互促进、有利于监工程师独立公正地发挥作用,实现业主总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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