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现金流量表应注意的几个实务问题

编制现金流量表应注意的几个实务问题,第1张

为规范企业现金流量表的编制和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于1997年制定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现金流量表》,自1998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 根据实施情况和经济环境的变化,财政部于2001年1月18日修订了现金流量表会计准则,并于2001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 为了建立一套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符合国际趋势的中国会计准则体系,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正式发布了包括现金流量表准则在内的39项会计准则,并于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实施。 现金流量表的编制不同于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首先,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是按权责发生制编制的,而现金流量表是按收付实现制编制的,即只记录当期的收入和支出,而不管这些现金流量是否属于当期损益;第二,企业在编制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报表时,其项目大多与企业的总分类账和明细账项目有直接对应关系,企业的会计人员可以根据总分类账和明细账直接填列,比较方便。 但是现金流量表中的项目不能只根据企业的总账和明细账来填列。项目的填充只能通过详细的分析和调整来获得。对于许多项目,必须检查特定业务的凭证。但是很多企业一年有上千笔业务,编制这个报表的工作量是非常巨大的。 虽然现金流量表准则已经实施了8年多,但在实践中,许多会计人员反映,由于编制习惯、基础工作不健全等问题,现金流量表不易编制。 在编制和审计现金流量表时,笔者觉得有以下几个问题值得会计和审计人员注意:1。几个项目现金流量的分类?项目现金流量的分类是指某项现金收支是否归属于经营活动、投资活动或筹资活动及其细分。 经营活动、投资活动、筹资活动要按概念划分,但有些交易或事项不容易划分。 此外,有些现金收支可能具有多种现金流量的特征,其类别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例如,实际支付的所得税通常被视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因为很难区分经营活动的所得税或投资或筹资活动的所得税。 因此,企业应当合理划分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对于一些现金收支或特殊项目,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性质进行划分,并始终如一地遵循这个划分标准。 实践中可能会遇到以下具体项目,有些标准没有规定其分类。会计人员可以根据经济活动的实质和重要性原则进行分类,并遵循一致性原则。 (1)从银行存款的来源看,银行存款的利息收入既可以在经营活动中找到,也可以在筹资和投资活动中找到。因此,银行存款的利息收入与这三项活动有关;从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的会计处理来看,不符合筹资或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的定义。 作者认为,在这个项目的所有权中应该考虑重要性原则。如果银行存款利息收入不大,则视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金额较大且银行存款主要来源于单一活动的,应归入该类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如果金额较大,各种活动产生的银行存款金额相近,可以按照适当的比例分类为经营活动、筹资活动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二)企业流动资金中业务与融资的界限在会计实务中,从其他非金融企业借入的资金一般不计入长期(短期)投资或长期(短期)借款,而是隐藏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应收款”或“其他应付款”中。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可以遵循以下原则:①集团内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应视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因为这有利于母公司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 ②企业向其他企业借入资金数额较大,导致企业债务规模和构成发生较大变化的,企业可以将借入资金和偿还资金视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如果借入资金数额较小,或者企业与关联单位、关联客户的资金往来频繁,企业有时会是债务人,有时会是债权人。企业应将借入资金和偿还资金视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3)如果对拆出资金收取利息,且收取的利息较大,则可以将拆出资金、收回的资金和利息视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此外,还应视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3)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现金流量表“已缴纳的各种税费”项目中所列税费必须由企业承担,而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不由企业承担。 企业的代扣代缴行为应与企业不代扣代缴的结果相一致,因此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不能计入“已缴税款”项目,而应计入“支付给职工及职工的现金”项目 二。如何正确理解现金流量表中的几个项目(一)现金流量表中“存货的减少(减少:增加)”的正确理解应该是“经营性存货的减少(减少:增加)” 因此,企业在填列项目时,应扣除非经营性存货,主要是用于对外投资、在建工程、对外投资、接受投资和非货币性交易的存货部分。 (2)现金流量表中的“财务费用”应正确理解为与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有关的财务费用。 经营活动的财务费用尚未支付的,在预提和待摊费用中进行调整。如果已经支付,则应在计算净利润时扣除。因此,财务费用的调整只与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有关。 (3)现金流量表中“累计折旧”的正确理解应该是指本年计提的折旧填列,而不是按照累计折旧年初数与年末数的差额计算。 累计折旧科目增加的金额不一定是本期计提的累计折旧(如果本期有出售、投资、非货币性交易的固定资产,会改变累计折旧的金额),所以本项目填列的金额应根据本期累计折旧贷方发生额进行分析填列。 虽然计入制造费用的累计折旧不一定全部影响当期净利润(如果产品没有卖出去,也不影响净利润),但计入制造费用的累计折旧也要加上。 因为不影响净利润的累计折旧是在这个项目中加回来的,只是在“存货增加”这个项目中扣除,这样现金流量就不会多算或者少算。 陪你考三。如何快速编制和计算现金流量表项目?我国要求企业采用直接法编制现金流量表,但在目前的会计电算化和会计处理条件下,直接编制现金流量表的工作量很大。 但是,在一定条件下,会计师和审计师仍然可以使用公式快速编制和计算现金流量表项目。 公式法编制现金流量表的基本思路是:利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数据,辅以少量辅助记录和明细清单,通过对项目间关系的分析,得出各项目的填列计算公式,无需编制调整分录。 用公式编制现金流量表,可以使编制者摆脱对企业年度经济业务逐一进行的过程分析,提高编制报表的效率。 但使用公式法有一些要求,主要是:(1)编制人员必须熟悉企业的经济业务,对本单位会计科目的使用口径和经济业务引起的资金运动特点有充分的了解,能够准确确定各项目适用的计算公式。 (2)注释资产负债表中某些项目所包含的非经营性内容的金额,如应付工资、应交税金、预提费用、财务费用、存货、累计折旧等。,以便在填写现金流量表补充信息时直接剔除。 总之,要特别注意资产负债表中有“混合”内容的项目。 (3)考虑到“其他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费用”是通过利润表中的最终结果“其他业务利润”来反映的。 因此,在编制损益表时,其他业务利润可以根据其他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费用的明细项目进行说明。 (4)准备几个详细的清单。 如固定资产折旧明细表、工资及福利费分配明细表。 这些计划不会给企业增加额外的工作量。即使不编制现金流量表,也有必要编制附表,因为它们可以为快速编制现金流量表提供数据。 (5)做好必要的辅助记录。 如年末计提的坏账准备、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投资和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的大部分项目等。,这些辅助记录可以减少企业编制现金流量表的工作量。 对工业企业现金流量表中两个比较复杂的项目给出了公式:①经营活动中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主营业务收入×适用增值税税率-销售折让+其他业务收入×适用增值税税率+(应收账款期初余额-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应收账款期初余额-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应收票据期初余额-应收票据期末余额)+当期收回核销。 ②经营活动中支付商品和劳务的现金(直接法)=本期购入的存货×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委托加工材料加工费×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应付账款期初余额-应付账款期末余额)+(应付票据期初余额-应付票据期末余额)-(预付账款期初余额-预付账款期末余额)-以非现金资产抵债减少的应付账款和应付票据-对外投资 ③经营活动中为商品和劳务支付的现金(间接法)=[主营业务成本-人工成本-折旧(制造成本-制造成本耗用的材料)] ×适用增值税率+(存货期末余额-存货期末余额)×适用增值税率+制造费用或销售费用耗用的材料×适用增值税率+应付账款期初余额-应付账款期末余额)+(应付票据期初余额-应付票据期末余额)-(预付账款期初余额-预付账款期末余额)-以非现金资产抵减债务的应付账款和应付票据-对外投资、对外投资 律师回复
DABAN RP主题是一个优秀的主题,极致后台体验,无插件,集成会员系统
白度搜_经验知识百科全书 » 编制现金流量表应注意的几个实务问题

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提供最优质的资源集合

立即查看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