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建设工程事故应急预案

重大建设工程事故应急预案,第1张

重大建设工程事故应急预案,第2张

为确保我区建设工程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及时、高效、有序,最大限度减少事故灾难,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条例》(国务院令第302号), 以及《顺德区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结合我区建筑行业实际情况和我局职能。

一、急救处理的基本原则

(1)本预案是佛山市顺德区建设局建筑活动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基本程序和组织原则,用于指导建筑施工工程、建筑装饰工程、管道及设备安装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二)本预案适用于发生三起(死亡3人以上;或重伤20人以上)重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

(三)本预案在实施应急处置中贯彻统一指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救死扶伤、快速反应、属地保护、科学判定、有效处置、确保安全的原则。

二。工作机制

我局将在市、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指导、协调、监督建设工程重大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和应急预案的建立和完善及其实施;各施工企业应根据我局制定的应急预案原则,制定本单位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配备应急救援人员。

三。应急组织体系和职责

(一)区建设局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区建设局成立顺德区建筑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由建设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建设局副局长、事故发生地市长(街道办主任)担任,成员由局建管科、区质监站、事故安委会、质监分站主要负责人组成。

主要职责:

(一)拟定顺德区建设工程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指导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的建立和完善;

(二)及时了解建设工程重大安全事故,并及时向区人民政府和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3)发生重大ⅲ级安全事故时,全面负责事故一线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的组织、指挥、监督和协调工作;与区指挥中心保持密切联系并接受指令,随时报告事故现场的应急处理情况或请求必要的救援和救助力量增援;

(4)事故应急处理结束后,负责召集相关部门和单位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总结事故应急处理情况,并向区政府和市建设局写出书面报告;

(5)组织事故应急救援技术的研究和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

(2)建筑行业施工企业应急组织及职责

1.建筑施工企业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适用范围为四级及以上安全事故),建立本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应急救援装备,定期组织演练,组织事故应急知识的培训、教育和宣传,并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2.工程项目部应当根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企业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结合工程特点,制定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组织事故应急知识的培训、教育和宣传,并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项目部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由项目承包商编制。工程总承包应由总承包单位编制。联合承包应当由承包双方共同编制。

3.项目部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包括规模、结构类型、工程开工和竣工日期;

(2)建设项目经理部基本情况。包括姓名、证件号码等。项目经理、安全主管和安全员;

(3)施工现场安全事故救援组织。包括具体负责人的职务和联系电话;

(4)事故报告的联系电话,包括项目安全监督和建设局的联系电话;

(5)救援设备和器材的配置;

(6)安全事故救援单位。包括姓名、电话号码、行驶路线等。建设项目所在镇(街道)的医疗救援中心和医院。

位律师回复
DABAN RP主题是一个优秀的主题,极致后台体验,无插件,集成会员系统
白度搜_经验知识百科全书 » 重大建设工程事故应急预案

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提供最优质的资源集合

立即查看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