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某建筑公司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根据地矿局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本着救援与生产相结合的原则,以自救互救为基础,以自保自救为基础,在特殊情况下实施有效救援。
第三条重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由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应急救援办公室和公司各下属单位组成。
第四条本预案应急救援中所有成员在紧急情况下均有请求救援的权利,也有就近救援的义务。
第五条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分为三级救援,第一级为自救。发生重大事故后,首先自行实施救援,同时逐级上报事故基本情况。发生交通事故时,在施救的同时应保护现场,由交警部门处理调查。第二层次,实施就近救援。重大事故发生后,向附近公司下属单位发送请求救援信号,附近单位接到|源|检|大|救通知后,立即组织救援。第三关,公司实施救援。重大事故发生后,如果难以进行自救,附近又没有求助单位,公司会派人到事故现场进行救援。
第二章应急救援组织成员及职责
第六条xxx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公司经理:xxx
副组长:xxx
成员:质量安全部负责人xxx。Xxx,生产技术部主管。办公室主任高鹏。财务科科长。
第七条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质量安全部,设科长、办公室主任。其日常工作由办公室完成。
第八条应急救援办公室:办公室人员由质量安全部人员组成。
第九条应急救援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重大事故的逐级上报和发布,以及事故救援预案的实施。
二。办公室接到重大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组长不在时,向副组长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事故原因和自救情况。同时,向领导小组其他成员通报事故基本情况。
三。随时服从领导小组的指令,随时投入救援工作,实施救援方案。
四。根据领导小组的指示,及时赶赴事发现场或联系事发单位,指导事故单位做好事故救援工作。
第三章事故分类及救援措施
第十条事故分类是指建筑施工、交通事故、火灾、烟尘|来源|检查|中毒等事故。
第一条XI救助措施
1 .凡一次事故死亡三人以上的重大事故,应在24小时内向公司应急救援办公室报告。
二。应急救援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及其他成员报告,同时按要求向地质矿产局报告。办公室人员立即进入各自的工作岗位。
三。通讯联络保证全天候服务,及时与公司、事故单位和事故现场保持联系,及时向公司救援领导小组反馈救援情况。
四。开展现场救援工作,首先进行自救,及时向附近单位发出求救信号。应急救援体系中的任何单位,在接到险情报告信号后,应按照就近救援的原则,迅速组织救援力量赶赴事发现场。
五、发生一次事故死亡3人以上(含3人)的重大事故,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应亲自到现场指挥救援工作。六。一次事故发生三人以上交通事故,所有责任由我方承担。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委托组员到现场协助事故单位和当地交警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对于50%以下责任事故,事故单位第一责任人将亲自进行事故救援,并协助当地交警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
第四章施工作业安全管理
第十三条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项目负责人必须召开全员安全生产会议,分析不安全因素,说明注意事项,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做好“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
第十四条各作业队分散作业前,必须进行班前教育,切实做好个人防护。必须严格遵守建筑安全操作规范。
第十五条所有使用、储存危险物品的单位,无论其生产经营规模大小,都应当配备与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
第十六条专职和兼职应急救援人员应当接受专门的应急救援培训,具备相应的应急救援知识,满足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掌握应急救援装备和社会装备的使用。
第十七条对配备的应急救援装备和器材,应当按照要求定期维修和维护,及时报废和更新,确保应急救援装备和器材的正常运行。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预案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1 .“紧急救援”是指为了救助遇险职工而采取的不同于正常工作程序的紧急救援行动。
二。“遇险”是指因施工、交通事故、火灾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危及生命或重大事故。,而且靠自己的能力很难走出困境,需要外界的帮助。
三。“就近救援义务”是指应急救援系统全体成员在接到本地区或附近地区的请求|来源|检查|救援信号或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指令后,必须立即无条件前往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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