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论热点:我国安全生产存在问题及对策
一、我国安全生产的现状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确立了“安全发展”的指导方针,完善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六中全会把安全生产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纳入社会管理范畴。本届政府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措施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全国安全生产总体稳定并趋于好转,但形势依然严峻。安全生产任重道远。
(一)2003年以来,事故总量开始下降,反映经济社会安全发展水平的主要指标逐年向好。
(2)煤矿安全形势有所好转,事故逐年下降,2006年下降幅度较大。
(三)道路交通等重点行业安全生产得到加强,取得明显成效。
(4)自2006年以来,重大事故大幅减少。
(5)当前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特别是2007年下半年以来,湖南凤凰县西地大桥垮塌、山东省新泰市华源矿业有限公司河堤垮塌、山东省邹平县魏桥创业集团铝母线铸造分公司铝水外溢,损失严重。这些事故表明,一些地方和企业存在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监管不到位、现场管理混乱等严重问题。防范自然灾害引发事故还存在薄弱环节,预警机制不健全。事故总量仍然较大,一些相对指标还比较落后,一些行业事故多发的现状还没有得到扭转。究其原因,一是部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二是一些地方的安全监管力度在下降。三是许多影响安全生产的深层次问题没有得到解决。
当前,我国安全生产的突出特点是总体平稳向好的发展态势与依然严峻的现状并存。在分析判断安全生产形势时,要坚持一分为二、两点论。一方面要看到成绩,增强安全生产信心。另一方面,更要看到存在的差距和问题,认清工业化进程中安全生产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危机感和责任感。
二、中国经济社会实现“安全发展”的必然趋势
安全生产是工业化进程中不可避免的问题。先进工业化国家一般都经历了一个从事故频发到逐渐稳定和衰落的发展周期。研究表明,安全状况相对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是一个不对称的抛物线函数,可分为四个阶段:一是工业化初级阶段,工业经济快速发展,生产安全事故频发;二是工业化中级阶段,生产安全事故达到高峰并逐渐得到控制;三是工业化高级阶段,生产安全事故快速下降;第四,后工业时代,事故稳步下降,死亡人数很少。
安全生产的这种阶段性特征,揭示了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内在联系。当人均GDP处于高速增长的特定区间时,生产安全事故也相应快速上升,并在一段时间内处于高位波动状态。我们把这个阶段称为生产安全事故的“易发期”。但“容易发生”并不一定意味着事故高发、频发。
中国安全生产具有政治优势、制度优势和后发优势。通过学习先进工业化国家的经验和教训,我们可以取长补短,后来居上。
2004年初,国务院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确定了我国安全生产的长期目标:第一阶段:到2007年,即本届政府任期内,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安全监管体系,全国安全生产状况稳步改善,重点行业和领域事故有一定程度的减少。第二阶段:到2010年,完成“十一五”规划,初步形成规范完善的安全生产法律秩序,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和死亡人数大幅减少。第三阶段: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国安全生产形势得到根本改善,亿元GDP事故死亡率、十万人事故死亡率等指标达到或接近世界中等发达国家水平。
根据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关于“十一五”期间进一步改善安全生产形势的建议,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首次将安全生产列为专门章节。 规定“十一五”期间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35%,工矿商贸企业10万从业人员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25%。 这两个目标和目的
三、五大系统指导和支撑我国安全生产工作
(一)以“安全发展”为核心的安全生产理论体系
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温家宝总理在2006年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和政府工作报告中的有关论述,全面系统地阐述了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指导方针、政策和重大举措。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确立了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和指导方针,六中全会将安全生产纳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布局,这些都构成了安全生产的理论体系框架:
第一,“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和指导原则。
二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三是“两个主体”和“两个责任制”。
第四,依法治安,突出法律法规,依法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秩序。
五是用科技教育引领和支撑安全生产。
第六,依靠人民群众,形成广泛的参与和监督机制。
(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
2002年,国家颁布了《安全生产法》,标志着我国安全生产开始步入法制化轨道。此外,劳动法、煤炭法、矿山安全法、职业病防治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十余部专门法律都有关于安全生产的规定。国务院先后颁布了《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条例》、《安全生产许可条例》、《煤矿安全监察条例》、《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特别规定》等近百部行政法规。各地制定和颁布了一批地方性法规。
(3)以12项基本措施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政策体系
国务院第116次常务会议决定从安全规划、行业管理、安全投入、科技进步、经济政策、教育培训、安全立法、激励约束考核、企业主体责任、事故责任追究、社会监督参与、安全监管和应急体系等12个方面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着眼于根本原因。国务院有关部门先后出台了50多个具体实施的规范性文件。
(4)安全生产控制评价指标体系
安全控制评价指标体系由4大类27项具体指标组成,包括事故死亡总控制指标、绝对指标、相对指标和重大、特大事故起数控制评价指标。
(五)中央与地方相结合、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互动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
国家层面的安全管理职责格局为:在国务院领导下,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为非常设机构,安全监管总局对全国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监管。
在地方层面,截至2006年底,所有省(区、市)、市(地)和92%以上的县级人民政府建立了专门的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全国约有5.5万名监督员。
形成并逐步完善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监督参与、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和“国家监管、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四、当前安全生产的重点工作
2007年是安全生产的“落实年”和“关键年”。落实:要继续在落实上下功夫,把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到实处,把党中央、国务院近年来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见到实效。2008年,要深化煤矿瓦斯治理和整改关闭两大攻坚战,深入开展各重点行业安全专项整治,加快解决影响重点行业安全稳定提升的难点问题。
动词 (verb的缩写)加强安全生产的对策
(一)深入贯彻“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和指导方针,完善考核、奖惩、激励和约束机制。
要把安全发展作为重要理念,纳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总体战略,做到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继续推动各地各部门切实落实“十一五”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和措施。要教育各级干部,从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高度,理顺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增强搞好安全生产的自觉性。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把安全绩效作为评价政府和企业工作、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各级领导和基层干部要牢固树立对安全生产的高度责任感,推动“两个主体”和“两个责任制”真正落实到位。严格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把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单位、每一个岗位、每一个生产经营者。
(二)狠抓煤矿安全这个重中之重,开展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两大攻坚战。
影响我国煤矿安全的两个突出问题:一是瓦斯灾害严重,重大瓦斯事故频发;另一个就是小煤矿太多,违法行为屡禁不止。针对这两个问题,国务院部署在全国开展煤矿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两大攻坚战。通过严格煤矿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和严格整改关闭,全国第一阶段共关闭非法不安全煤矿5931处。第二阶段,关闭对象扩大到16种破坏资源、污染环境、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矿山。计划关闭矿井2652座,目前已基本关闭。
(三)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全面开展重点行业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此次专项行动既是安全生产“落实年”和“关键年”的具体举措,也是为十七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的重大政治任务;既是预防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反弹的决定性举措,也是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提升企业安全和政府安全监管能力、建立长效机制的方略;既是一次集中的专项行动,也是一项需要持续努力、坚持不懈的重要基础工作。要排查事故隐患,做到经常化、制度化,不留死角。对典型事故要深入分析,举一反三,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要深入开展专项整治,特别是紧盯工作不力的地方和单位,确保整改到位。对隐患突出、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该退出的坚决退出,该关闭的坚决关闭。
(四)加强应急救援工作,提高防范和处置重特大事故的能力。
要加强预案工作,建立覆盖所有企业和基层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做好培训和演练,落实预案责任和防范措施;加强三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机构建设;规范事故信息的收集、报送和处理,提高应急能力和事故处理效率;加强各部门、各地区应急管理机构之间的联系,建立“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机制。加强水害防范,为抢险救灾提供充足的设备和物资。七要全面完善应急预案。各类预案要一目了然、具体有效,切实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八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查处事故。
(五)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加强监管队伍自身建设。
进一步理顺安全监管、煤矿安全监察和行业管理的职责。总结一些地方的成功做法,鼓励各地根据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需要,将安全监管机构延伸到乡镇、城市工业园区和街道,建立安全生产执法队伍。提高履职能力,执法公正、严格、廉洁,树立和维护良好的队伍形象。
(六)加大科技投入,加强安全研发和技术改造,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各行业事故预防和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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