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公务员申论热点:非法集资问题

2008年公务员申论热点:非法集资问题,第1张

2008年公务员申论热点:非法集资问题,第2张

社会问题背景分析:近年来,非法集资在我国多个领域重新抬头,并向多领域、职业化发展。2006年,全国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非法集资案件1999起,涉案金额296亿元。2007年1-3月,仅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案件就立案342起,涉案金额59.8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01.2%和482.3%。如果不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治,必将造成更大的社会危害。为了维护正常的经济和社会秩序,保护人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第一,关于非法集资的社会危害性,结合国内主流观点,有以下几点:

(一)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非法集资活动以高额回报为诱饵,以骗取资金为目的,破坏了金融秩序,影响了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

(2)严重损害群众利益,影响社会稳定的。非法集资欺骗性很强,容易传播。犯罪分子骗取群众资金后,往往挥霍或迅速转移藏匿,给受害人(多为下岗职工、退休人员)造成重大损失,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甚至危及社会稳定。

(3)损害了政府的声誉和形象。非法集资活动往往打着“响应国家政策”、“支持生态环境保护”的旗号,不仅影响了国家政策的实施,也严重损害了政府的声誉和形象。

二、关于非法集资的主要特征,结合国内主流观点,有以下几点:

(一)一是未经有关监管部门依法批准,违反规定向社会(特别是向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的。未经批准吸收社会资金的;擅自公开和非公开发行股票、债券等。

(2)在一定期限内给予投资者货币、实物、股权等形式的投资回报。有的不法分子通过提供种苗等形式吸收资金,通过购买或包销产品支付回报;还有的以商品销售的方式吸收资金,以回租、回购、转让的方式给予回报。

(3)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集资的目的。为了掩盖其非法目的,犯罪分子往往会与受害人签订合同,伪装成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从而最大限度地达到其骗取资金的最终目的。

第三,这个社会问题的解决方案,结合国内主流观点,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一)各级政府要加快建立健全本地区依法惩治非法集资工作机制和工作体系,加强监测预警,对本地区非法集资保持高度警惕,全程监控,主动排查风险,做到早发现、早预警,防患于未然。

(2)制定风险处置方案,防止群体性事件发生。

(3)有关部门要逐步建立和完善反应灵敏、密切配合、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管部门要把行业非法集资防控工作作为监督管理的重要内容,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建立日常信息沟通渠道和工作协调机制,切实做好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工作。

(四)制定和完善防范、监测和处置非法集资的规则和行业标准。要加大工作力度,深入分析近年来非法集资案件,集中力量查处典型案件,严惩首犯,教育配合,维护人民群众权益。

(五)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宣传教育,改善金融服务,逐步建立防消结合的综合治理长效机制。

(6)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管部门要公布举报电话、邮箱和电子邮箱,通过有奖举报鼓励公众参与,在门户网站开辟专门的投资者教育园地,探索建立风险提示和预警的长效机制。(七)要加强广告监督管理,依法落实广告审查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线索、群众举报和媒体披露的情况,及时调查核实,依法严惩发布非法集资广告的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

(八)制定宣传教育计划,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手段,宣传惩治非法集资的法律法规,告知非法集资的新形式、新特点,提醒公众注意风险,提高风险意识和识别能力,引导其远离非法集资。

(九)加大典型案例公开报道力度,通过专栏文章、专题节目等方式揭露犯罪分子惯用伎俩,震慑犯罪分子,形成打击非法集资的强大舆论攻势。要在农村、城市街道、社区、车站等公共场所设立公告栏、张贴海报,扩大覆盖面,强化宣传效果。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正确引导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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