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关员资格考试复习资料:其他贸易管制
一、外贸资格管理制度
1.中国对对外贸易经营者实行备案登记制度。
2.按法定程序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登记,取得对外贸易经营资格后,方可在国家允许的范围内从事对外贸易活动。
3.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可以对部分进出口商品实行国营贸易管理。
二。出入境检验检疫系统
(1)国家主管部门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2)出入境检验检疫系统包括:
进出口商品检验系统;出入境动植物检疫制度;国境卫生监督系统
1.进出口商品检验制度
(1)目的:保证进出口商品的质量。
(2)分为四类:①法定检验②合同检验③公证鉴定④委托检验。
2.出入境动植物检疫
(1)目的:请参考教材P51
(2)主要内容有:
入境检疫、出境检疫、过境检疫、进出境携带和邮寄物品检疫、进出境运输工具检疫等。
3.国境卫生监督系统
(1)目的:参考教材P51
(2)其监督情报包括:出入境检疫、国境传染病检测、出入境卫生监督
三、进出口货物收付汇管理制度,包括:
1.出口货物收汇管理
2.进口货物付汇管理
我国对出口收汇和进口付汇管理均采取外汇核销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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